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皖卫办秘〔2022〕5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和医院职工对医院的民主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共卫生信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医院办事程序,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医院院务公开对社会公众和医院员工的服务作用结合医院实际,拟修订本办法。
一、推行院务公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宗旨落到实处,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真实、公正、廉洁、敬业为基本要求,把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院务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对医疗服务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医患关系,使医院的各项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社会,促进医院快速发展。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院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与规定进行。
2.真实公开。院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院务公开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地开展各项工作。
4.有利监督。院务公开要面向患者、群众、社会,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患者就医,让社会、患者、职工对医院的工作全面监督。
5.适时调整。医院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医院工作的实际,不定期地对院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进行适度调整,以确保公开信息真实有效和完整。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详见《关于调整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2.反映医院设置、职能、工作规则、诊疗程序等情况的信息。
3.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涉密文件。
2.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3.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或公开后导致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单位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医院执业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点、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
(2)医院的医生、护士及其他主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及资质信息,或提供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的查询服务。
2.医疗服务信息
(1)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门诊值班、当班医生、护士及其他医技人员的安排,住院各病区医生、护士的情况。
(2)医院门诊部、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及抵达路径,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3)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员、急危重患者优先就诊措施及流程。
3.医疗价格信息
(1)全部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销售价格和特殊医用耗材价格,或提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查询服务。
(2)为门诊患者提供发票。
(3)继续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一日清单应反映住院患者当日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4.医疗管理信息
(1)院长、副院长、职能科室名称和职责权限。
(2)医院内受理医疗服务、医疗收费投诉的电话或信箱,及受理投诉的职能科室和处理程序。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告知患者病历可复印的内容,复印或查询的程序和电话。
5.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三)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
1.医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2.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科研经费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3.医院经营活动情况
(1)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改建、维修项目。
(2)医院医疗设备仪器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的保修、维修。
(3)医疗药品、耗材采购。
(4)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
(5)医院奖金、劳务、补贴分配。
(6)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
4.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数、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医院运营状况分析。
(3)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情况。
(4)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情况。
(5)各科室及重点药品监控使用情况。
(6)科研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7)医疗质量评价分析情况。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5.人事管理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
(2)中层人事任免情况。
(3)职工岗位评聘、解聘、辞聘情况。
(4)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评定情况。
(5)年终考核、奖励情况。
6.职工权益事项
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情况。
7.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医院按公开项目的性质、范围、特点,制定院务公开目录,采取以下公开的形式:
(一)对外公开选择
1.在收费室、各功能检查科室、门诊诊室、治疗室等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公开本科人员情况,技术特长、设备性能、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就诊程序。
2.在医院门诊大厅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计算机查询设施公示医院各类综合信息。
3.印制便民服务卡,医院就医指南、医疗保健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放置导医台,护理站等明显位置,指导患者就医。
4.通过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医院小程序等公开。
5.通过医院网站设置书记院长信箱、咨询投诉电话等
(四)对内公开选择
1.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决策、人事、分配、采购等各项公开制度。
2.建立院务公开栏。
3.利用职工代表大会、院周会、院月会、年终(中)总结会、中层干部会、党政工联席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4.文件、院刊、单位局域网、医院官网、OA办公平台等。
五、院务公开的程序
院务公开分为提出、审议、公开和监督四个程序(对患者公开的除外)。
1.提出。各部门根据院务公开职责分工(管理权限)规定,对本科室负责公开事项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
2.审核和登记。通过医院官网发布院务公开内容,需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发布公示公告审批单》;通过院务公开栏公示院务信息,需在OA办公平台填写《院务公开审批单》;通过其他途径公开院务信息,由相应的申请科室严格按照院务公开制度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3.公开。各部门根据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同,选择多渠道方式公开院务信息。
4.监督。院务公开监督组定期监督和检查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填写《院务公开定期督查考核情况表》,对拒不履行院务公开责任、弄虚作假欺瞒群众、不按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或泄露不予公开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